智驾网 2022-08-01 11:32
市场监管总局李常青:智能网联是汽车产业新一轮创新驱动的重要引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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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网联汽车的快速发展有利于汽车产业提升基础能力,培育壮大新优势,迅速推动智能制造、信息通信、智慧交通、大数据等产业融合升级。可以讲,智能网联是汽车产业新一轮创新驱动的重要引擎,是全球汽车产业的主攻方向,是我国汽车建设制造强国的战略选择。

近年来,智能网联汽车产业进入发展快车道,政策法规环境持续完善,技术加速迭代,产业应用快速普及。


第九届国际智能网联汽车技术年会(CICV 2022)聚焦与新一代人工智能、智能交通、信息通信、智慧能源相结合的新型汽车产业生态,以“创新战略·跨界融合·协同发展”为主题,聚集全球顶级专家、政策制定者、产业领袖,共享全球实践、凝聚行业共识、促进产业发展、探索技术创新、强化生态建设、推动应用落地。


在8月1日的第九届智能网联汽车技术年会开幕式现场,  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李常青巡视员发表了开幕致辞,以下为现场速记,未经本人审阅。


尊敬的李克强院士,尊敬的张进华秘书长,各位专家,各位领导,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上午好!非常高兴参加第九届国际智能网联汽车技术年会。

    

近年来人工智能、车联网、大数据、5G等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快速发展,为汽车产业注入了新活力。本次大会以“创新战略 跨界融合 协同发展”为主题,对加快我国智能网联汽车技术创新和产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价值。借此机会,我谈三点认识:

    

一、智能网联汽车产业未来可期。

    

当前,发展智能网联汽车已经成为各国共识。美、德、日等汽车强国纷纷加快战略布局。统计预测“十四五”期间,全球智能网联汽车年增长率将接近15%,全球智能网联汽车发展进入新阶段,产业布局加速,产业发展未来可期。近两年,我国各级政府部门持续加大对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创新的支持力度,各大科技公司和车企也加大了投资力度,在智能环境感知、自动驾驶、车载计算、预警监测、新型动力电池等智能网联和新能源技术领域已经取得阶段性突破,掌握了一批核心知识产权,培养了一批智能零部件供应链企业。2021年我国智能网联汽车出货量达到1370万辆,据预计,2022年我国智能网联系统装配率将达到53.3%,2025年装配率将达到75.9%,超过全球平均水平。

    

智能网联汽车的快速发展有利于汽车产业提升基础能力,培育壮大新优势,迅速推动智能制造、信息通信、智慧交通、大数据等产业融合升级。可以讲,智能网联是汽车产业新一轮创新驱动的重要引擎,是全球汽车产业的主攻方向,是我国汽车建设制造强国的战略选择。

    

二、智能网联汽车安全值得行业关注。

    

随着智能网联汽车技术的快速迭代,汽车正逐步发展成为大型移动终端、储能单元和数字空间、车辆安全基本特征,安全边界不断动态变化,值得行业关注。

    

(一)智能网联汽车本质安全有待提高。近年来,智能网联汽车的本质安全问题开始引起社会关注,包括环境感知和场景识别问题带来的新的碰撞事故,高级驾驶辅助系统改变传统车辆驾驶习惯带来的误操作风险,车辆电动化带来了火灾安全风险等等。汽车行业应当高度重视智能网联汽车的本质安全问题,除了坚持软件定义汽车的理念外,更要坚持安全定义汽车的理念,将安全作为技术创新的底线,守牢守紧守住守好。

    

(二)网络与数据安全预防有待强化。随着汽车智能化和网联化加快融合发展,智能网联汽车不再仅仅是交通工具,也是计算中心,更是支撑构建智能交通和智慧城市的关键节点。网联技术在汽车领域的快速应用与迭代,带来了ICT领域特有的网络与数据安全问题,包括个人信息过度采集与泄露,环境信息违法采集与滥用,软件设计缺陷,网络安全漏洞等,最重要的是国家安全和大数据、个人隐私依法有效保护。

    

(三)产品安全责任界定问题有待研究。近两年,自动驾驶或驾驶辅助系统的事故时有发生,企业与消费者就事故安全责任产生了较大分歧,部分案例成为舆论热点。与此同时,事故原因的调查判定也面临技术挑战,传统调查手段已经失灵,相关部委与地方正在加强研究,出台自动驾驶事故报告、产品安全责任界定等相关文件。2022年6月深圳发布《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这是国内首部关于智能网联汽车管理的地方法规,其中部分内容对智能网联汽车事故产品安全责任予以明确界定。我们正在组织缺陷产品管理中心以及相关单位开展自动驾驶自我安全评估、事故报告以及产品安全责任界定等方面的研究与实践。

    

三、智能网联汽车安全监管正在持续创新。

    

在智能网联汽车快速发展的大背景下,市场监管总局秉持包容审慎的监管理念,建立新能源汽车报告事故制度,组建新能源汽车事故调查协作网,发布了针对汽车远程升级、OTA的监管政策指导文件。下一步,我们将主要做好四方面工作,促进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的蓬勃发展。

    

(一)实施纠正完善召回监管法律法规。探索将召回产品范围由汽车产品拓展为机动车产品,逐步引入安全自我评价、重大事故报告等新措施,结合智能网联汽车数字化特征,提出智慧监管新方案。

    

(二)积极探索汽车安全沙盒监管。2022年4月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试行汽车安全沙盒监管制度的通告》,我们目前正在组织缺陷产品管理中心以及七家单位,八十多位专家,形成《汽车安全沙盒监管实施方案》、《汽车安全沙盒监管目录清单》等十四个配套程序文件。下一步,我们将按程序发布申报通知及实施方案,通过沙盒监管积极鼓励企业技术创新,倡导最佳安全实践,助力汽车产业安全发展。

    

(三)强化质量基础设施与技术创新。依托全国产品安全与安全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建立产品召回与产品安全标准协同的闭环机制,联合相关标委会共同推动智能网联汽车召回与安全标准的研制,逐步建立基于安全事故与召回大数据的标准体系,联合行业权威加强智能网联汽车安全大数据平台与自动驾驶安全测评基地等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为智能网联汽车后市场监管提供技术支撑。

    

(四)我们要构建多元共制的安全发展格局。政府要坚持包容审慎监管理念,不断创新优化适应智能网联汽车发展的监管模式,企业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安全意识,在技术创新的基础上积极履行安全义务。科研机构要充分发挥智库作用,集中优势科研资源对自动驾驶、车联网安全等进行系统深入系统深入研究,积聚行业智慧,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消费者要提高对智能网联汽车新型安全风险的认知与预防能力,媒体要积极宣传引导,相关培育宣传要密集协同,共同营造良好环境,促进我国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安全、健康、蓬勃发展。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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