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toR智驾 2014-08-25 18:24
汽车品牌管理办法漏洞百出不如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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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本身已是漏洞百出的破衣烂衫,再修补也成不了新装,不如索性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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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官方网站发布文件,宣布自2014年10月1日起,停止实施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备案工作。此后,从事汽车品牌销售的汽车经销商,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统一登记为"汽车销售"。根据工商总局公布的备案名单文件,已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登记为"××品牌汽车销售"的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可以申请变更登记为"汽车销售"。

  汽车业内都在观察《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在新一轮的政经气候下是否会有变动,整车企业是《办法》的最大受益者,当然不想有任何变动,维持现状就是最佳选择;而汽车流通领域的许多企业则等待变革,希望有更大的经营宽松度来扩展自我生存空间。

  如果没有《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出台,推动《办法》的变更的政策推手就不存在了,当初制订和推出该《办法》的主管部门就没有压力与积极性来对《办法》做改变。

  我们看到对该《办法》主要发布方的国家商务部并没表态,而《办法》执行配合部门的工商总局却率先对《办法》进行“间接”调整,这颇有玩味之处。如果按现在工商总局的思路,将来凡是从事汽车销售服务的企业在法人单位成立注册时并不需要得到特定品牌的车企批准,一旦汽车销售服务企业成立,可以自有选择品牌进行合作签约,一旦不进行合作后,汽车销售服务企业可以在形式上可以很方便地“改换门庭”,与下一个车企合作签约,不必先关门后再另起炉灶成立新的特定品牌的销售服务企业。这是理顺以往别扭的、权益不平等的车企与服务企业之间关系的第一步。

  依我看,《办法》本身已是漏洞百出的破衣烂衫,再修补也成不了新装,不如索性废止。重新由两大利益方的行业代言人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与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在政府有关部门的协调下重新谈判,拿出共识,最后由政府部门成文发布,以便各方遵守执行。

  作者介绍:

  钟师:《AutoR智驾》总编辑;

  汽车行业分析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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