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驾网 2022-08-27 20:22
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吴必轩:图解欧盟《电池法案》对EV电池行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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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池法规是一个全生命周期的监管,同原料提取开始往上走,到制造,然后是汽车使用寿命,走到后面报废,完了是处理回收拆解,拆解往了再制造或者二次使用,是一个循环过程。

第四届世界新能源汽车大会(WNEVC 2022)于8月26-28日在北京、海南两地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在8月27日举办的专题论坛“动力电池原材料保障与回收利用论坛”上,海华永泰(北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吴必轩发表演讲,


本文根据现场速记整理,未经演讲嘉宾审阅:


谢谢大家。我上来之前就想,可能我是今天会场里最不懂电池的。因为我研究的是国际贸易规则和影响供应链的规则。必然也关注到了欧盟电池法案。今天跟大家分享一下我了解的信息。现在关于欧盟电池法案有一些介绍,都是属于比较具体的。比如说可回收的成分,什么时候哪一条规则落地?都是我感觉有点是见木不见林。今天给大家换一个视角先见林再见木,有助于大家理解欧盟电池法案。


先说欧盟电池法案,大家有所耳闻,先说它在欧盟整个政策框架中的地位。欧盟政策框架有一个最大的框叫做欧洲绿色新政。这个框里所有的绿色政策都装进去了,里面大概有20项的子政策,每个子政策非常大。比如说欧盟碳市场改革,比如说REPowerEU,它是促进欧洲尽快摆脱对俄罗斯化石能源依赖的一系列的政策。涉及到供应链的一个是碳关税和循环经济行动计划。这两个是不一样的,碳关税核心是产品碳含量,只针对进口产品,是一个边境措施,也不是关税就是对进口产品碳含量收一个费,放到一边不说。


另外一大块就是循环经济行动计划,完全可以理解为欧盟制定产业绿色转型的规划。它的核心就不再是碳含量,它的核心叫做可持续性,或者循环性。它围绕着产品可持续性或者循环性做文章。实际上这个东西是编织一个规则网,编织成了之后,就变成了,未来,很快2024、2025年,是欧洲市场绿色门槛。虽然针对所有的产品,但是把一些重要部门,他认为最重要影响最大的最立竿见影拿出来就是纺织、电池、光伏、电子和有建筑产品和建筑。


但是所有核心拿出来的,第一,我个人认为它最重要的,包括最快落地的就是电池,电池法案大概会要今年底明年初落地。


《电池法案》不仅仅在循环经济行动计划里提到,它涉及到几个战略性文件。2018年欧盟定立了电池战略行动计划,2019年支持绿色新政,2020年在绿色新政下,把循环经济行动计划,2020年3月出了第二版,2020年同时弄了新工业战略,就是欧盟产业政策。这四个战略性文件都提到了电池,有一个立法行动,到具体立法涉及到汽车有两块。一个是修改2026年的汽车指令,不是修改,是废除,就是现在新的电池和废旧电池法规。这个应该是2023年就会落地。


还有一个把原来的报废汽车指令也给更新,它原定是2023年,从现在进展来看,2023年够呛。另外一个报废汽车指令有所延后。真正涉及到电动汽车主要是在电池指令这块。


说一下这个事走到哪了,欧盟立法是三个机构,欧委会、部长理事会和欧洲论会,2020年12月欧委会拿出了草案,欧委会一旦拿出方案之后,别的立法也是这样,其他的两个机构,发表意见出态度。在今年3月,大概一周之内,欧盟理事会和欧洲议会都拿出了自己的方案,我该怎么修改?


到了3月17号,这三个立法机构把三方方案都拿到桌面,下一步在欧盟立法程序里面,叫做三方协商。说是三方协商,实际上主要是欧盟理事会和欧洲议会协商。理事会在绿色的法律方面,一般是偏向于保守的。而欧洲议会是环境委员会负责,搞环境的人一般都比较激进,无论如何现在已经进入到了三方协商的阶段。商量定了,其实是一种妥协,高案和低案之间的妥协,妥协完了确定最终文本,立法马上出来。所以电池法规是临门一脚最后一步。电池法案如果说重点,第一它是把2026年的电池指令升级为法规,大家有人提到,指令升级到法规,有什么重要性质?指令这个东西它的法律效率在欧盟低于法规。指令就是说欧委会,整个欧盟定一个目标,我交给你各国再制定你本国的政策。什么时间,到底程度怎么样?交给各成员国。


而法规不是,法规我统一欧盟层面制定,对各国一视同仁,同一天实行。所以原来指令空间下各国,虽然大框架差不多,但是实际上还是有紧有松的,但是法规就不一样了。


还有剩下两个重点,从电池法规开始,CE标识是强制要求做到电池上。以前电池是不直接要求CE标识的,CE标识有的电池落到其他监管的下面会要求,但是并不针对电池有CE标识。还有一个叫合格评定合规评定,这也是必须要做的,这就是意味着必须要引入第三方机构。


刚才说了,先见林再见木,电池法规是一个全生命周期的监管。也不是我的原创,一篇英文的文章我翻译成了中文,改了一两处,一会儿我把它切成块,从左下角看,同原料提取开始往上走,到制造,然后是汽车使用寿命,走到后面报废,完了是处理回收拆解,拆解往了再制造或者二次使用,是这么一个循环过程。整个各条都给管起来了。


从原料提取开始管,原料你从哪里买,有尽职调查要求,整个原料加工环节要求建立供应链的调查机制。再往上走,到制造这块,他的要求就是要对电池使用的像锂、钴这些东西有再生成分的最低要求。


再往上走有Module,有对安全性和危险物质标识要求,第65条有一个电池护照,就是要给每一块电池设立电子身份证,而且还是联网的。生产完之后,弄到车里,投放市场设了51条最终用户责任,很简单,基本就是要求最终用户不能乱扔,要把它回收到制定地点。


电池在使用寿命中有一个第10条,要求OEM厂商提供关电池预期生命周期内的性能和持久性的信息。这个要公开。然后有第47条,已经到生命末期,规定OEM厂商在报废阶段延续责任。说白了就是你造完了,不能不管了,后面回收你厂商也要管。好像中国我们也有这样的规则。


第60要求你在开始的时候就要提供电池在生命终点的这些信息。这些要求也是对制造商的。52条是进入到回收阶段,针对回收企业废物处理设施的责任。再往下拆解,49条规定了对废旧电池的收集。拆解完了,下面这一部分整个回收部分规定的还是比较细的,它有一个第59条,要求厂商开放电池管理系统BMS信息,使这些电池回收企业可以评估电池的健康状况和剩余寿命。拆解完了无外乎走两个方向,一个是再制造还有一个是再利用。再利用比如说做电站储能电池,它又有一些要求其中第65条比较重要,要建一个电子信息交换信息。这个电子信息交换系统是欧盟官方建,企业要把电池数据和电子信息交换系统连起来。而且在发生重大变化的时候要更新。


二次利用完了,走到最后,第57他规定了回收效率,讲的回收效率就是按电池质量算。比如说回收质量的65%、70%,然后是材料回收率,就要求很高了。基本上这样大家就可以感觉到它对整个生命周期进行了规制管理。


再细分,关键的是上面这一行,九个措施。左边竖列外轴是时间点,但是时间点还是有变动的,有两个方案。无外乎是相差半年,2027年1月1号还是2027面7月1号就是这种变化,还有百分比的变化,最后方案没定下来之前大家可以不用关注细节。


上面这九个主要的措施可以这么分类:第1、2、3可以认为就是欧盟所强调的生态设计,就是对产品生设计的要求;标识、电池管理系统,电池护照都是对信息和标识的要求;最后3个,从回收效率开始到材料回收目标再回收,这是对生命末端的要求。


从2023年开始,一落地马上会开始原材料尽职调查要求。但是这里面许多具体细节现在还没有敲定,到底覆盖仅仅是原料还是整个产业链?欧盟内部包括这些产业还都在游说。但是毫无疑问,会刺激产业链垂直整合,因为尽调就很麻烦。另外需求要求出现产业链数据的平台,有助于尽职调查。


第二个,要求电池使用可再生的原料。从2027年开始只是你的锂、钴有多少是可回收的,还只是成分声明的要求,2030年开始就变成硬性指标要求。到了2035年会逐渐把台阶抬高。


碳足迹,分三步走,2024年电池企业声明碳足迹,2026年必须有一个标签要求。到2027年会设定最高的碳足迹门槛。它说的很明白就是要用这个东西改变中国和亚洲在电池市场主导地位。碳足迹三步走,对产业来说必然会产生数据和透明度的要求,这个会提高。因为欧盟其他国家,有些国家电力排放因子比较低,电比较绿。所以有可能会导致刺激这种产业链转移。另外很重要的电池碳足迹方法学也要高度关注。首先要关注的就是GRC,欧委会下面的联合研究中心,它基本上是牵头机构。GRC的方法学方面的研究一定要非常关注。


标识就是刚才说过的,CE标识还要一个QR码。总之标识要求,电池寿命、充电量、分类回收信息、有害物质、安全性、碳足迹、再生料的成分等等很多,而且这些标识是重叠的。我现在看到欧盟有一些现在正在进行的,有些欧盟电池行业协会、产业也好,提出质疑说你这些要求互相重叠搞的比较乱,现实就是这样。


下面是BMS,电池管理系统,最重要的要求企业把BMS要开放,BMS里包含了SOH,健康状况和电池剩余寿命这些信息。这些信息都要向合法用户、回收企业开放。行业我看到的外界分析说是,BMS放开可能是最深刻影响电池再利用的一个措施。而且它会涉及到数据安全的问题。而且你把数据放开了之后,电池企业原来的数据优势就有可能会减弱会失去。


到后面构造生命末端,回收效率,两个时间点不具体说了,但是一般分析认为,因为目前要求质量回收率是50%。现在看它要求到65%估计不会对市场产生过大的扰乱,因为是质量65%,回收企业还有一些空间。相对而言,下面一个要求,倒数第二个,材料回收目标,这个比较严。比如90%的铜、钴、镍,35%的锂,这种卡的比较死。现在未定的是百分数,因为有两个方案有一点争论。外面分析认为说它肯定会提高电池成本。欧盟在立法的时候,前言中也说到。这个措施是旨在提高市场上再生原料的供应。这个措施再结合刚才前面老师提到的,原材料价格波动,这两个综合作用共同作用于行业影响还是不小的。


最后一个是针对电池再利用的规则,最重要的是再利用或者再制造企业,强制要求必须对这些企业开放你的BMS系统数据,它的影响就是从企业要关注的,或者要研究的应该是研究电池健康状况和剩余寿命的评估方法。它的方法学研究也比较重要。另外也会刺激再利用技术开发。


我有一个公众号叫气候变化与贸易规则,谈的基本都是这些,如果感兴趣可以关注。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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